日前,有港人張先生向本報爆料稱2017年簽約租賃位於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太和中心(項目)的商舖和多套住宅房屋,租約20年,租金總計超5000萬。因開發(fā)商股東之間存在糾紛,租賃的商舖及住宅房屋至今一直無法使用,先後多次向當?shù)卣糠址从城闆r,至今未得到解決。
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政府回復,目前正在積極組織太和中心的股東調解,並要求各方提供解決方案、督促落實。
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住建局在太和中心(項目)張貼的公告
開放商「以租代售」 港商投資超5000萬耗時6年未收樓
5月7日,多名業(yè)主聚集在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太和中心(項目)樓下,商量如何收樓。
記者採訪獲悉,太和中心(項目)層高總高超20層,1至4層為商舖,5層及以上為住宅。港人張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顯示,其與東莞海富物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於2017年11月10日簽訂合同,合同內容是租賃太和中心(項目)1樓的整層商舖(建築面積2257平方米),租金為人民幣每個月90280元,租期為20年,租金總計為21667200元人民幣。且張先生與東莞海富物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不止一份,加上其姐姐張女士的租賃合同,總計有10份,租賃房屋包括太和中心(項目)1至4層的4層商舖、6套房子,金額總計超過5100多萬元人民幣。
「2017年12月與朋友到太和中心(項目)看房,看完後就簽下了租約 ,當時四個人一共簽下五套,現(xiàn)在都進不了樓?!沽硪晃粊碜陨钲诘淖鈶舻膹埮拷榻B,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租的房子是太和中心(項目)A棟906房,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466.55元, 一共簽了20年,總租金為351972元,一次性付清。
這位來自深圳的租客張女士出示的「收款收據(jù)」,其於2017年12 月4向東莞海富物業(yè)管理有限公司(下稱「海富物業(yè)」)支付了351972元人民幣租金?!?017年到現(xiàn)在已 經六年多了,我們根本住不進去?!箯埮空f,「現(xiàn)在的物業(yè)不讓我們進去?!?/p>
「物業(yè)承諾2017年底可以收房,到2017年12月底就不讓我們進入了?!乖跂|莞務工多年的梁先生表示,他租的房子在該項目A棟602房,在2017年11月初交了12萬的租金,根據(jù)合同約定,還差20萬元,因未能收樓,尾款也沒交,原本期待早日實現(xiàn)安居入住,如今卻遭遇煩心事。
「想了很多辦法溝通協(xié)調,都沒有解決問題?!垢廴藦埾壬榻B,今年3月15日,16位租戶一起向當?shù)卣块T遞交了「請求書」。同時,張先生也已經向當?shù)毓簿诌f交了「控告書」。
據(jù)多名租戶透露,該項目由李康、彭正生共同投資建設,當時開發(fā)商推銷時是以長租合同的形式簽訂合同書,實則是「以租代售」。當天在太和中心(項目)維權的租戶有20多戶,多名租戶表示,已經與該項目開發(fā)商、物業(yè)公司溝通協(xié)商,也將情況向當?shù)卣?、村委、住建局等反映,甚至報警,到現(xiàn)在一直沒有得到解決。
當天,記者想向太和中心(項目)現(xiàn)場的物業(yè)工作人員了解情況時,物業(yè)工作人員以不了解情況為由拒絕接受採訪。
多名租客在太和中心(項目)租的房子無法使用
太和中心投資人存在糾紛 租客無法收樓
記者採訪獲悉,租客無法收樓的原因是太和中心(項目)投資人李康、彭某之間存在經濟糾紛,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糾紛做出判決。
據(jù)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,太和中心(項目)的地塊是由港企康江公司於2011年6月與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人民政府簽訂《舊石排中學宿舍樓周邊地塊土地使用轉讓合同書》,港商李康作為康江公司法人在該轉讓合同簽字。在獲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,李康及康江公司在內地註冊成立康和公司作為太和中心(項目)開發(fā)建設的項目公司。
太和中心(項目)建設過程中,先後有李康、江某、彭某參與共同投資,其中江某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退出。因彭某與李康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(fā)生經濟糾紛,雙方糾紛尚未解決,彭某一方阻止交了租金、簽了合約的租客收樓。
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住建局在太和中心(項目)貼出的公告顯示:因「太和中心」項目不具備銷售條件,敬請各位市民不要通過任何途徑購買該項目的住宅及商舖。公告落款時間為2024年1月19日。
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住建局在回復記者採訪時表示,太和中心(項目)位於埔心村太和路與中心路交匯處,是由康江投資有限公司建設的項目,建築面積約3.5萬平方米,建築樓層為22層。後因股東之間的經濟糾紛(股東為李康、彭正生),導致租戶使用問題產生矛盾。目前,經調解,爭議雙方股東認可的部分租戶使用問題已基本解決,剩餘租戶的使用糾紛建議雙方繼續(xù)以調解方式解決,調解不成的,建議通過法律途經解決該糾紛。
5月11日早上,石排鎮(zhèn)住建局聯(lián)同鎮(zhèn)信訪辦、鎮(zhèn)綜治辦、鎮(zhèn)司法所以及埔心村委在埔心村警務室約談太和中心商舖業(yè)主及其代表,聽取訴求。對於收集的訴求,相關部門將進行研判分析。下來,將繼續(xù)積極組織太和中心的股東調解,並要求各方提供解決方案、督促落實。如若協(xié)調層面未能完全解決的,可通過司法程序等法律手段進行處理。(記者 冷運軍)
頂圖:位於東莞市石排鎮(zhèn)的太和中心(項目)